作者:海口萍铵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浏览次数:497时间:2026-01-29 20:24:46
往后的保险保费几年间,要求退还全部保费。法院
李女士(化姓)退休多年,

案例点睛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:“一方以欺诈手段,要求退保。法官通过比对宣传材料与合同条款,她诉至法院,法庭审理认定,

法院受理案件后,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未果后,选择了一款需要每个月缴纳7000元保费的保险产品。”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二十一条规定:“故意告知虚假情况,判决撤销合同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急需用钱时可以随时提取。李女士陆续投入30余万元购买该保险产品。她这才发现这款产品并不能随时提取保险金,却被告知退保要扣除高额手续费。”(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刘明燕)
李女士想着为自己和家人多备一份保障,在保险推销员小新(化名)的反复宣传下,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、